酒泉市残联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时间:2021-08-13 访问量:1444
酒泉市残联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酒泉市残联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聚焦残疾人专职委员群体,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期,市残联对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走访调研,调研中发现,残疾人专职委员因身体不便,在生产生活、走访入户、探视服务对象过程中意外事件屡有发生,对残疾人家庭造成了很大负担。为进一步稳定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关怀机制,增强残疾人专职委员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由市残联筹资1.5万元,为全市485名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为1年,残疾人专职委员在承保期内如发生意外伤害可给予1.5万元意外事故保险,9000元意外医疗保险额的保障,保险制度的推行,有效解决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的后顾之忧,激发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做好工作的积极性。
此次为专职委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是市残联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体现,是“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举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防范残疾人专职委员因意外导致残疾人家庭返贫、返困提供了有效保障,得到了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充分认可。
信息来源:市残联 刘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