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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残联积极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时间:2017-09-14   访问量:1196
 
酒泉市残联积极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试点的通知》和《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酒泉市残联近期按照依法行政、全面真实、程序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和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等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了公示。
   公示内容主要为:超比例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信息;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但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信息;既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及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信息。
   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是落实依法治国、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对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公示,加快推动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同时也示范带动了其他用人单位依法安置残疾人就业,进一步拓展了残疾人就业渠道。
       

      来源:市残联   李明